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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体育类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16
来源:东莞社会组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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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安排,我局决定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全市体育类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

根据有关要求,由我局通过“东莞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遵守国家、省有关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二)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政策文件和登记管理机关工作部署情况;

(三)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及制定规章制度情况;

(四)参加年度报告及履行变更登记(备案)情况;

(五)开展信息公开情况;

(六)开展党建工作情况;

(七)账务状况(包括接受、使用捐赠、资助资金,会费收取,购买服务等有关情况);

(八)履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及涉外活动报告制度情况;

(九)收集对登记管理机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检查步骤

(一)实施检查

10月7日至11月30日,我局检查执法人员将对抽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向受检社会组织反馈有关情况。

(二)结果公布

本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市民政局在实地检查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并通报各受检志愿服务组织。

(三)依法查处

如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东莞市民政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检查对象需准备材料

(一)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章程原件;分支机构相关资料;

(二)工作总结及财务报表;

(三)社会组织机构设置及负责人职责分工情况说明;

(四)各项规章制度;

(五)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以及理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

(六)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五、其他事项

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东莞市民政局提出,由东莞市民政局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

请各社会组织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开展抽查工作。


附件: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单



东莞市民政局

2023年9月27日

(咨询电话:0769-21669918)





附件


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