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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商会运作状况调研报告

日期:2021-06-10
来源:东莞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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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研背景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商会在整合资源、促进区域经济与社会平稳、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一支不可或缺的社会治理力量。社会各界对商会的作用也有了更高的要求,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推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让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主管行政机关“脱钩”,实现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进而使得行业协会商会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表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指出,支持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东莞市紧跟形势要求,先后出台《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东莞市关于新时代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等文件,以优化商会生存环境、帮助其推进内部改革,更好地发挥其在市场经济及统战等方面的作用。

为了解东莞市登记成立的商会的实际运作情况,东莞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委托东莞市社会组织创新服务基地技术团队(东莞市现代社会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组建调研组,就全市商会的现行运作状况进行调研,为支持商会发展服务的枢纽型社会组织、企业等提供服务策划依据,同时为有关政府部门优化相关政策提供借鉴。

二、调研工作介绍

(一)调研对象

目前国内外对商会的定义不同,本次调研对商会的定义为“商会是一种跨行业、跨产业的综合性行业协会,或商业领域的同业协会”。

根据东莞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提供的登记资料显示,目前全市共有256家商会,调研组根据前期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负责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团队进行沟通了解到,目前东莞市社会组织整体发展不平衡,不同商会的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因此,为更真实了解我市商会运作实际,本次调研采取目的抽样方式选取调查样本。调研组根据社会组织年报信息及前期沟通了解到的信息,从全市256家商会中分别选择运作良好、运作水平中等和运作水平一般的10家商会作为本次调研主样本,并根据上述方式另外选取30家商会作为备选样本。在调研过程中,由于主样本中有2家未能配合参与调查,因此调研组从备选样本中抽取2家开展调研工作,最终共有30家商会参与了此次调研。

(二)调研目的与意义

本次社情调研,意在通过实证方法,了解现今特别是在经历脱钩、负责人任职及收费等一系列改革后,于东莞市登记成立的商会的实际运作情况。调研组通过了解东莞市内各商会的内部治理、业务实施状况,以及其面临的发展困难,形成相应调查成果,为支持商会发展服务的枢纽型社会组织、企业等提供服务策划依据,同时为有关政府部门优化相关政策提供借鉴。

(三)调研内容

1.东莞市商会的总体发展概况,包括人员规模、主要业务领域与成果等。

2.商会内部状况,包括其制度建设、资产管理、内部运作状况等。

3.商会对外服务状况,包括提供服务类型和内容、受表彰状况等。

4.商会就收费改革及脱钩改革所受的影响等。

5.商会目前运作面临的困难,以及希望获得的支援类型等。

(四)研究方法

本项调研中,调研组主要使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搜集一手资料,并辅以文献分析法来对过往相关研究和政策进行梳理。

1.文献资料分析法。调研组通过查阅中央、省和东莞市发布的商会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分析,从政策上把握对商会发展要求;同时通过查阅商会培育、发展现状、对策研究等文献,以寻求优秀工作经验作为借鉴;另外通过东莞社会组织网了解到的登记资料和年检信息,以及从负责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团队获取的历年商会等级评估信息,以对在东莞市民政部门登记的商会的概况进行了解。

2.问卷调查法。调研组先邀请30家主样本商会开展问卷调查,以了解在东莞市民政部门登记的商会的服务状况。由于有2家受邀请的商会未能配合参与调查,调研组依次从对应备选样本中补抽2家开展第二轮问卷调查,最终成功回收30份有效问卷。

3.访谈法。调研组从问卷调查选取的样本中选取10家商会代表开展座谈会,以了解其日常管理运作、服务内容、改革带来影响、存在困难及希望获得支援类型等内容。

三、调研结果分析

基于接受调研的30家商会问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同时,结合座谈会中商会代表反馈的情况以及目前的政策环境,调研组对商会在发展过程中取得的经验与成绩以及存在的不足分析如下:

(一)主要经验与成绩

1.重视党建工作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引领社会组织往正确方向发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从调研数据显示,接受调研的30家商会中,73.33%(22家)建立了独立党支部。由此可看出,接受调研的商会普遍重视党建工作。党建引领下,有利于商会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商会规范运作。

2.内部治理较为规范

规范的内部建设可为商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根据调研数据显示,接受调研的大部分商会内部治理工作较为完善,整体运作较为规范。接下来将从工作计划制定和工作总结撰写、办事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1)在制定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方面,接受调研的30家商会中,96.67%(29家)能定期制定工作计划,其中20%(6家)能每月制定计划。此外,90%(27家)能定期撰写工作总结,其中20%(6家)能每季度撰写月度总结。由此可见,大部分商会能够通过制定计划指引服务开展,同时也能定期做好工作总结。

2)在办事机构设置方面,接受调研的30家商会中,83.33%(25家)设立了办事机构,其中以设置秘书处为主,另外有设置妇女儿童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各镇街办事处等。各类办事机构的设置,有利于内部分工的明晰化,对商会持续稳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3)在制度建设方面,接受调研的30家商会均能按制度或章程要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且召开频次、理事(常务理事)设置等均符合要求。档案管理方面,73.33%(22家)的商会能做好档案分类管理并定期整理和归档。规范的会务工作和较为健全的档案管理,对于促进商会的民主决策和规范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

4)在资产管理方面,接受调研的30家商会均有开设对公账户。另外,96.67%(29家)的商会具有独立办公场所,90%(27家)的商会能分设会计、出纳和财务主管等财务管理岗位,有利于保障商会拥有相对稳定的办公环境和财务的独立与规范运作。

3.业务活动开展多元化

图一: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占比统计表

从图一可看出,接受调研的30家商会所开展的业务活动相对多元化。其中以开展商业及法务相关咨询、会员联谊与文娱活动等非正式交流活动、培训活动、产业交流合作及资源链接服务、论坛或会议等正式交流活动等服务为主,占比依次为96.67%(29家)、86.67%(26家)83.33%(25家)、76.67%(23家)和70%(21家)。开展上述活动有助于促进会员间的沟通和互助合作,提升企业及其员工的能力。另外,从图一可看出,虽然在专业要求相对较高的品牌与产品推广服务、市场评估与政策解读等智库型服务的开展相对较少,但也充分反映商会在致力打造品牌特色、开拓商会业务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图二:为政府与公众提供服务占比统计图

商会是因商汇集而成的民间社团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是商会作为一个社团组织的社会责任,也是商会中每一个会员企业的社会责任。从图二可看出,接受调研的30家商会中,90%(27家)的商会能够组织会员单位进行公益活动和倡导与鼓励会员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另外从参与座谈会的商会代表反馈中了解到,商会日常均有积极参与敬老、扶贫、助残、助学等公益慈善事业,并于疫情期间积极发动会员企业为各行业前线工作人员捐款、捐献医疗物资。综上所述,可知商会能够积极引领会员企业富而思源,切实践行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责任,积极回报社会,有助于提升商会的良好社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5.积极应对各项改革要求

1)“脱钩”改革

2015年《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提出,要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完成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外事等事项的分离,以逐步激发行业协会商会的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东莞市相关政府部门严格贯彻文件要求,并对全市商会大力推行“脱钩改革”工作。根据问卷调查和座谈会获得的数据显示,接受调研的30家商会中,其中有3家经历了“脱钩”改革,其余均由各地商家自发组织成立,且成立后多为独立运作,因此受脱钩改革的影响不大。另外,因考虑经历“脱钩”改革的商会占比偏低,且除有1家反映对商会收入减少外,其余商会均反馈影响不大,因此本文不再对“脱钩”改革影响展开具体描述。

2)收费改革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于2020年8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打破服务垄断,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为进一步贯彻上级部署,减轻企业负担,东莞市民政局也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从调研数据显示,接受调研的30家商会中,30%(9家)反馈“有收到上级要求进行收费改革的通知,且进行了收费方面规定的整改”,26.67%(8家)反馈“有收到上级要求进行收费改革的通知且进行了自查,但未发现需要整改的部分”,另外有26.67%(8家)反馈“不清楚具体情况”,从中可看出目前我市“收费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发现,有30%(9家)的商会反馈“目前协会的收费项目(包括会费和其他项目收费)不足够商会的支出”,为了达到收支平衡,这部分商会打算通过提供新业务以收取服务费用、争取政府扶持和购买服务、自设经济实体或项目获取收入、进行资源对接或交流会等途径拓宽资金渠道。

(二)现存不足探讨

1.人才资源相对匮乏

人才是社会组织建设的核心,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组织的生命力和影响力。根据调研数据统计显示,接受调研的30家商会中,50%(15家)具有1-2名专职人员,30%(9家)具有3-5名专职人员,13.33%(4家)具有6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另外有6.67%(2家)暂未配置专职人员。同时,据座谈会商会负责人反馈,由于商会人手较少,导致大多数商会都会采取由内部工作人员担任财务主管,而往往将会计、出纳等业务外包给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负责,由此容易导致未能及时进行第三方财务审计和固定资产登记造册等情况。由此可见人员配置水平相对偏低,不利于保障商会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另外从“商会遇到具体困难”的数据统计中,36.67%(12家)的商会反馈“人才难以招聘,队伍建设有困难”,并提出希望能从外部得到招聘会、职位内推、培训等人才资源服务。综上所述,可见商会面临人才资源匮乏的困境,并希望从外部获取系统专业培训。

2.资金来源相对单一且资金量较少

图三:商会收入来源占比统计图

资金是组织生存发展的基础,从图三数据显示,接受调研的30家商会中,96.67%(29家)的商会有收取会费;另外有33.33%(10家)有接受会员企业捐赠及其他自筹资金,23.33%(7家)有获得政府提供的项目资助或项目购买资金,仅6.67%(2家)有获得服务性收入。可见会费是商会最主要的收费来源,而其他渠道获得资金占比偏低。此外,在“商会遇到具体困难”的数据统计中,26.67%(8家)的商会反馈“对外筹资有困难”。据参与座谈会的商会代表反馈可知,造成该现象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其一,自2015年商会收费改革以来,政策法规对商会服务收费管控的要求渐趋严格。受此影响,许多商会都不敢开设收费服务项目,以免触犯法规,也一定程度上影响商会服务的创新性。其二,政府项目资助或购买服务等收入取得不易。首先,政府项目资助或购买服务目前设置的门槛较高,如一般对获得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要求,而目前全市商会中获得4A及以上的寥寥无几,在该条件上与社会服务机构或行业协会竞争中不具优势。其次,获得政府资助往往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如要求商会完成特定的工作,而且即使获得资助,资金量也并不是很多。从结果而言,商会是在原本的工作之外承担了政府的部分工作,获得的资助补贴并不能从实质上缓解商会的资源困境。综上所述,可知接受调研的商会存在资金来源相对单一且相对匮乏的困境,不利于商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欠缺明确的政策指引

在商会普遍面临人才匮乏的前提下,健全的政策制度和配套指引对引导商会完善自我建设显得格外重要。但从调研数据显示,接受调研的30家商会中,20%(6家)反馈“政策不明确,难以开展工作”,同时,50%(15家)的商会提出希望能得到“政策宣讲会或政策分析服务”的服务;另外结合目前针对社会组织的各项政策措施均着重于登记管理及运营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而针对组织的内部机构建设、基础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内部建设与管理欠缺明确的指引,不利于商会的健康持续发展。综上所述,可知目前我市对商会日常运营管理配套指引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四、商会建设与管理建议

(一)加强链接人力资源和培训,壮大商会人才队伍

人才是发展的基石,只有人才的进步才能获得组织的发展。针对商会面临的“人才难以招聘,队伍建设有困难”的困境,建议可从以下方面加强链接人力资源和培训:一是积极联合高校、人才服务企业力量,为商会提供所需要的人力资源服务。具体可依托市社会组织创新服务基地平台,通过建立商会人才信息库,为商会提供相关专业人才资源;通过建设大学生实训基地,储备商会建设人才;通过积极整合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社会组织、高校、我市相关政府部门资源,组织开展大型人才引进推介会,借此为商会对接人才资源。二是完善商会能力培养机制。通过委托第三方开展商会能力建设需求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商会能力建设课程体系与配套培训课程清单。同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级别的商会工作人员提供专项培训,以全面提升商会人员综合素质。另外通过发展线上培训等方式,解决空间距离给商会参与教育培训带来的挑战。

(二)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商会发展

商会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帮助和扶持。为加快商会发展,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大对商会的帮助和扶持:一是财政补贴。鉴于商会在招商引资、维护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建议政府应每年组织开展商会考核活动,以商会所能发挥作用的程度核定每个商会等级,并给予相应一次性财政补贴。二是项目扶持。政府可以定期公布公共服务项目,如政策调研、项目论证、课题研究等,由商会视自身能力分别承接,再由政府向商会有偿购买服务成果;另外建议在诸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扶持申报方面,能适当向商会倾斜,并提供相应专业培训。三是协助商会完善自身建设。如出台针对商会队伍建设的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定、业务培训、档案管理和考评等制度,以推动商会规范化发展。

(三)完善商会运行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东莞市亦在社会组织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培育发展等方面的制度文件,但未见有针对商会的性质、基本职能、行为规范、治理结构、法律权利义务等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尽快出台针对商会的相关政策法规,以保障商会开展活动的合法性及权威性。另外,建议财政部门出台针对商会在税收减免、人才引进奖补等方面的支持性法规,以提升商会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同时建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等相关部门出台完善商会日常运营管理等配套指引制度,并通过定期举办政策咨询会、研讨会、政策培训会等方式,帮助商会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同时需加强对各项政策制度的宣传倡导,为商会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四)提供个性化专家咨询服务

培育商会并激发其在社会治理中的活力,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出谋献策。为有效回应调研中商会普遍提出的“针对服务内容和项目的专家咨询服务”的需求,建议我市相关政府部门积极邀请知名专家、高校学者、金融投资者、商会代表、社创先锋等组建我市商会专家团队(智库),通过充分运用专家智库成员力量,为我市有需要的商会提供财务管理、项目策划、企业运营管理、金融投资风险讲解等方面专业咨询服务,全面提升商会综合实力,创新服务内容,从而为我市打造发展新动能和推动“湾区都市 品质东莞”作出积极贡献。

五、调研局限

因考虑我市社会组织整体发展良莠不齐,调研组难以具体掌握在东莞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256家商会的发展状况。

此外,虽调研组已通过与登记管理机关和负责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团队沟通等方式收集信息,并采用目的抽样方式开展调研,但仍受限于商会的成立时间、组织规范性、组织规模、组织成熟度等的差异,亦难以保证样本的代表性。另一方面,由于填写调查问卷的人员对自身商会工作的熟悉程度不一样,难免对所填写问卷的部分内容不够熟悉,有可能会影响问卷的调查质量,并在对问卷的有效性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