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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倡议书

日期:2021-04-02
来源: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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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发〔2021〕2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通知》工作要求,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现面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底线红线

      各社会组织要自觉遵守《通知》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各自行业内做好宣贯和执行工作,积极动员负责人、会员单位(会员)和从业人员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二、强化自身建设,增强抵御功能

       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加强内部管理,引导会员及员工依法依规参加各类社会组织活动。 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不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树立社会组织良好形象,弘扬社会组织正气,传播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正能量。

三、提高防范意识,抵制非法组织

       各社会组织在参加或组织会员参加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前,应先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询社会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提升非法社会组织的鉴别能力。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要积极向民政部门曝光举报,广泛参与到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