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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行业协会运作状况调研报告

日期:2021-06-10
来源:东莞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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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研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行业协会得到了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社会各界对行业协会的作用也有了更高的要求,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表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通过“四个坚持”,让行业协会能够当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帮助行业自律,为企业切实提供服务、开拓国际市场。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推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让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主管行政机关“脱钩”,实现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进而使得行业协会商会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表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指出,支持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东莞市紧跟形势要求,于2020年出台了《东莞市关于新时代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以进一步培育和规范管理我市社会组织,并提出“大力发展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商会”。根据上述文件要求,为了解东莞市登记成立的行业协会的实际运作情况,东莞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委托东莞市社会组织创新服务基地技术团队(东莞市现代社会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组建调研组,就全市行业协会的现行运作状况进行调研,以为政府部门、支持行业协会发展的枢纽型社会组织、企业提供政策制定和服务策划依据。

二、调研工作介绍

(一)调研对象

目前国内外对行业协会的定义不同,本次调研对行业协会的定义为“以同一行业共同的利益为目的,以为同行企业提供各种服务为对象,以政府监督下的自主行为为准则,以非官方机构的民间活动为方式的非营利的法人组织”。

根据东莞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提供的登记资料显示,目前全市共有166家行业协会。调研组根据前期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负责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团队进行沟通了解到,目前东莞市社会组织整体发展不平衡,不同行业协会的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因此,为更真实了解我市行业协会运作实际,本次调研采取目的抽样方式选取调查样本。调研组根据社会组织年报信息及前期沟通了解到的信息,从全市166家行业协会中分别选择运作良好、运作水平中等和运作水平一般的10家行业协会作为本次调研主样本,并根据上述方式另外选取30家行业协会作为备选样本。在调研过程中,由于主样本中有12家未能配合参与调查,因此调研组从备选样本中抽取12家开展调研工作,最终共有30家行业协会参与了此次调研。

(二)调研目的与意义

本次社情调研,意在通过实证方法,了解现今特别是在经历脱钩、负责人任职及收费等一系列改革后,于东莞市登记成立的行业协会的实际运作情况。调研组通过了解东莞市内行业协会的内部治理、业务实施状况,以及其面临的发展困难,形成相应调查成果,以为政府部门、支持行业协会发展的枢纽型社会组织、企业提供政策制定和服务策划依据。

(三)调研内容

1.东莞市行业协会的总体发展概况,包括人员规模、主要业务领域与成果等。

2.行业协会内部状况,包括其制度建设、资产管理、内部运作状况等。

3.行业协会对外服务状况,包括提供服务类型和内容、受表彰状况等。

4.行业协会就收费改革及脱钩改革所受的影响等。

5.行业协会目前运作面临的困难,以及希望获得的支援类型等。

(四)研究方法

本项调研中,调研组主要使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搜集一手资料,并辅以文献分析法来对过往相关研究和政策进行梳理。

1.文献资料分析法。调研组通过查阅中央、省和东莞市发布的行业协会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分析,从政策上把握对行业协会发展要求;同时通过查阅行业协会培育、发展现状、对策研究等文献,以寻求优秀工作经验作为借鉴;另外通过东莞社会组织网了解到的登记资料和年检信息,以及从负责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团队获取的历年行业协会等级评估信息,以对在东莞市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的概况进行了解。

2.问卷调查法。调研组先邀请30家主样本行业协会开展问卷调查,以了解在东莞市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的服务状况。由于有12家受邀请的行业协会未能配合参与调查,调研组依次从对应备选样本中补抽12家开展第二轮问卷调查,最终成功回收30份有效问卷。

3.访谈法。调研组从问卷调查选取的样本中选取10家行业协会代表开展座谈会,以了解其日常管理运作、服务内容、改革带来影响、存在困难及希望获得支援类型等内容。

三、调研结果分析

基于接受调研的30家行业协会问卷数据统计分析,结合座谈会中行业协会代表反馈协会发展现状及存在困难,以及现有行业协会发展环境,对行业协会发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不足分析如下:

(一)发展成效分析

1.人员配置相对合理,且较为重视人才培养工作

人才是社会组织建设的核心,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组织的生命力和影响力。根据调研数据统计显示,接受调研的30家行业协会中,40%(12家)具有3-5名专职人员,30%(9家)具有1-2名专职人员,26.67%(8家)具有6名及以上工作人员,仅3.33%(1家)目前暂未配置专职人员,从中可看出接受调研的行业协会人员配置相对合理,能有效保障协会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人才培养方面,80%(24家)行业协会能为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覆盖协会的各项制度说明及基本技能学习、素质拓展等,培训方式主要以内部专题培训、组织参与外部举办的培训班、工作坊等形式为主。一定程度反映行业协会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对于从整体提升行业协会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2.内部治理较为规范

规范的内部建设可为行业协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根据调研数据显示,接受调研的大部分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工作较为完善,整体运作较为规范。接下来将从制定工作计划和撰写工作总结、办事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1)在制定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方面,接受调研的30家行业协会中,93.3%(28家)能定期制定工作计划,其中20%(6家)能每月制定计划。此外,96.67%(29家)能定期撰写工作总结,其中20%(6家)能每月撰写月度总结。由此可见,大部分行业协会能够通过制定计划指引服务开展,同时也能定期做好工作总结。

2)在办事机构设置方面,接受调研的30家行业协会中,77.67%(23家)设立了办事机构,其中以设置秘书处为主,另外有设置会务部、市场部、运营部、会员发展部、会员培训部、宣传策划部以及专业委员会等。各类办事机构的设置,有利于内部分工的明晰化,对行业协会持续稳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3)在制度建设方面,接受调研的30家行业协会均能按制度或章程要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且召开频次、理事(常务理事)设置等均符合要求。档案管理方面,86.67%(26家)的行业协会能按照时间或档案分类方法定期整理存放。规范的会务工作和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于行业协会的民主决策和科学规范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4)在资产管理方面,所调研的行业协会均有开设对公账户。同时,76.67%(23家)的行业协会分设会计、出纳和财务主管等财务管理岗位;86.67%(26家)能对协会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登记造册;90%(27家)能定期委托第三方进行财务审计/年度审计。从上述数据可看出大部分行业协会能够规范财务管理,有利于保障协会的健康运营。

3.业务活动开展多元化
















图一: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占比统计表

从图一可看出,接受调研的30家行业协会所开展的业务活动相对多元化。其中以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及资源链接服务、论坛和会议等正式交流活动、专业培训、会员联谊和文娱活动等非正式交流活动为主,占比依次为96.67%(29家)、93.33%(28家)、93.33%(28家)和83.33%(25家)。开展以上活动有助于促进会员间的沟通和互助合作,提升所服务的企业及其员工的能力。另外,从图一可以看出,虽然在市场评估与政策解读等智库型服务、行业标准及资质认证服务、专利等行业法务相关咨询、品牌和产品推广等对专业要求相对较高的服务占比相对较低,但也充分反映行业协会在致力规范行业质量标准,打造行业品牌特色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4.有效搭建沟通桥梁

图二:为政府与公众提供服务占比统计图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承担着政府、企业以及其他基层力量之间互动桥梁的角色。从图二可看出,接受调研的30家行业协会中,分别有93.33%(28家)和80%(24家)的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为相关政策制定提建议或意见以及开展行业规范制定与建设等方面工作,以推动行业管理及促进行业发展;其次,70%(21家)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可看出大部分行业协会能积极协助政府推进促进生产安全工作。由此可看出目前行业协会在构建政府和会员企业之间的互动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的桥梁。再次,分别有86.67%(26家)和76.67%(23家)的行业协会积极鼓励会员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和组织会员单位进行公益活动,可看出行业协会在积极推动会员企业开展扶贫等公益活动,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最后,分别有66.67%(20家)和56.67%(17家)的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和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或进行维权活动,可看出目前行业协会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规范会员企业行为,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进行努力。综上所述,可看出行业协会在搭建政府、会员企业和社会公众沟通桥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5.积极应对各项改革要求

1)“脱钩”改革

2015年《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提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完成了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外事等事项的分离,逐步激发了行业协会商会的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以来,东莞市相关政府部门严格贯彻文件要求对全市行业协会大力推行“脱钩改革”工作。从调研数据显示的情况来看,目前“脱钩”效果较为显著。具体来看,在“机构编制脱钩”改革方面,根据问卷调查和座谈会获得的数据显示,调研的行业协会中仅有33.33%(10家)的调研对象有经历“机构编制脱钩”改革,其他行业协会大多由各行业的企业自发组织成立,且成立后多为独立自主运作。此外,调研组从工作安排的自主性、运营的方向性、内部的沟通、对外的沟通等方面对有经历“机构编制”改革的对象进行探究,发现仅有10%(1家)反馈在内部沟通和对外沟通方面产生消极影响,可见“机构编制”改革对我市行业协会运作影响不大。

“负责人脱钩”和“财务脱钩”改革方面,分别有26.67%(8家)和20%(6家)的调研对象有经历“负责人脱钩”和“财务脱钩”改革。其中,针对“负责人脱钩”改革,50%(4家)的调研对象反馈“管理层从外界获得的资源变少了”;针对“财务脱钩”,50%(3家)反馈“协会运营的可用资金量减少”和“协会收入的稳定性变小了”,33.33%(2家)反馈“活动财务安排的自由度更低”。结合在座谈会中有25%(2家)的调研对象反馈“脱钩工作的推行,导致政府补贴取消”可知,部分行业协会在经历“负责人脱钩”和“财务脱钩”后,失去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给予的业务活动资金、人力等资源的支持及业务工作方面的指导,对业务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影响。

2)收费改革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于2020年8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打破服务垄断,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为进一步贯彻上级部署,减轻企业负担,东莞市民政局也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年度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从调研数据显示,接受调研的30家行业协会中,36.67%(11家)反馈“有收到上级要求进行收费改革的通知,且进行了收费方面规定的整改”,40%(12家)反馈“有收到上级要求进行收费改革的通知且进行了自查,但未发现需要整改的部分”,从中可看出目前我市“收费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发现,60%(18家)反馈“目前协会的收费项目(包括服务费用、会费和其他)不足以支撑商会的支出”,为了达到收支平衡,这部分行业协会打算通过开展中介服务以获得信息费、提供行业认定和评价服务、争取政府扶持和购买服务、进行资源对接或交流会等方式获得资源。

(二)现存不足探讨

1.党建工作力度不足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引领社会组织往正确方向发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但从调研数据显示,接受调研的30家行业协会中,有60%(18家)未建立党组织,也未见与其他商协会组建联合党支部或建立党小组。结合座谈会中行业协会负责人的反馈得知,主要原因包括党员人数不足、党员因挂靠其他党组织有福利而不愿转移组织关系等,导致党建工作存在较大空白。

2.资金来源单一且资金量较少

资金是组织生存发展的基础,但从调研数据显示,接受调研的30家行业协会中,50%(15家)反馈“对外筹资困难”,结合座谈会行业协会代表反馈可知,行业协会日常资金来源大部分通过会费收入、业务主管部门资助、接受委托开展服务以维持组织日常运作管理,渠道相对单一且数额较少,仅可勉强维持组织日常运作。同时,不少受访者反馈目前政府部门对行业协会资助扶持政策较少,且申请门槛较高,导致难以通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或购买服务方式获得政府支持”、“随着收费改革政策的出台,致使部分协会不敢随便开展收费服务项目”等情况,导致对外筹资困难,难以支持协会发展。

3.人才资源匮乏

人才力量是社会组织发展的关键。但从调研数据显示,接受调研的30家行业协会中,40%(12家)反馈“人才难以招聘,队伍建设有困难”,并提出希望能从外部渠道得到招聘会、职位内推、培训等人才资源服务。结合座谈会行业协会代表反馈可知,行业协会作为非营利性组织,专职人员的工资与待遇普遍不高,而工作量大且需具备较为专业知识,造成优秀人才引不进来,能引进来的又不能完全胜任的尴尬局面,这使得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另外协会受困于资金的缺乏,也难以为专职人员提供系统专业培训。由此可见,如何提升行业协会人员队伍建设已成为行业协会发展刻不容缓的课题。

4.欠缺明确的政策指引

在行业协会普遍面临人才匮乏的前提下,健全的政策制度和配套指引对引导行业协会完善自我建设显得格外重要。但从调研数据显示,接受调研的30家行业协会中,有16.67%(5家)反馈“政策不明确,难以开展工作”,并有46.67%(14家)提出希望能得到“政策宣讲会或政策分析服务”的服务;另外结合目前针对社会组织的各项政策措施均着重于登记管理及运营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而针对组织的内部机构建设、基础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内部建设与管理欠缺明确的指引,不利于行业协会的健康持续发展。综上所述,可知目前我市对行业协会日常运营管理配套指引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四、行业协会建设与管理建议

(一)加强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加强党的建设有利于确保社会组织的正确发展方向,提升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加强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设:一是社会组织“阳光雨”党群服务中心为平台,加强组织开展政策宣导、业务咨询、业务培训、党建交流沙龙等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加强党建工作宣传。建议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各类媒介,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宣传。三是优化党建活动平台。建议探索“互联网+党建”模式,通过微信、QQ群、学习论坛等形式,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党建活动平台,形成以党建学习促进行业交流,并通过交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加大扶持力度,加快行业协会发展

行业协会的健康有序发展有赖于政府资金的支持。为加快行业协会发展,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加大对行业协会的扶持:一是加大资金支持。根据调研数据显示,资金缺乏是行业协会的共性问题。建议建立行业协会发展扶持资金体系,并重点对服务于工商经济等领域的社会组织给予资金扶持。同时,鼓励设立行业协会奖励资金,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二是加强政府向行业协会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在制定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和转移职能时,优先考虑行业协会作用和影响力,并提供相应专业培训,以促使行业协会更好承接职能转移。三是加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规定。如参照社工队伍“1+7”文件的做法,出台专门针对行业协会队伍建设的工资福利待遇、职称晋升、业务培训、档案管理和考评等制度,以规范行业协会发展。

(三)完善行业协会能力培养机制

人才是发展的基石,只有人才的进步才能获得组织的发展。为更好培育行业协会人才队伍,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完善行业协会能力培养机制:一是制定行业协会能力建设课程体系与配套培训课程清单。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在政策层面明确行业协会的发展定位,并通过委托第三方开展行业协会能力建设需求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行业协会能力建设课程体系与配套培训课程清单。二是提供个性化专项培训。建议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服务,如针对管理人员提供战略规划制定、运营统筹、公关危机处理等方面的讲座或工作坊服务。针对一线工作人员开展服务项目策划与运营管理、专项标准/研究项目策划与执行管理等培训。三是发展线上培训。探索将有关课件录像、PPT等电子课程资料进行整理,并形成线上小课件供行业协会人员学习,解决空间距离给行业协会参与教育培训带来的挑战。

(四)健全行业协会发展制度环境

随着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东莞市亦在社会组织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培育发展等方面的制度文件,但针对行业协会的性质、地位、作用、结构以及权益进行全面定位的制度文件相对较少,不利于加强各政府部门对行业协会的认识和重视。因此建议尽快出台相关行业协会政策法规以肯定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另外,如前文所述的针对行业协会各项内部建设与管理存在政策空白的情况,建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等相关部门出台完善行业协会日常运营管理等配套指引制度建设,并通过定期举办政策咨询会、研讨会、政策培训会等方式,帮助行业协会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同时需加强对各项政策制度的宣传倡导,为行业协会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五)提供个性化专家咨询服务

培育行业协会,激发其在社会治理中的活力,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出谋献策。为有效回应调研中行业协会普遍提出的“针对服务内容和项目的专家咨询服务”的需求,建议邀请知名专家、高校学者、行业代表、社创先锋等组建我市行业协会专家团队(智库),通过充分运用专家智库成员力量,为我市有需要的行业协会提供财务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策划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以全面提升行业协会综合能力,从而为我市打造发展新动能和推动“湾区都市 品质东莞”作出积极贡献。

五、调研局限

因考虑我市社会组织整体发展良莠不齐,调研组难以具体掌握在东莞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166家行业协会的发展状况。此外,虽调研组已通过与登记管理机关和负责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团队沟通等方式收集信息,并采用目的抽样方式开展调研,但仍受限于组织的成立时间、行业类型、组织规范性、组织规模、组织成熟度等的差异,难以保证样本的代表性。另一方面,由于填写调查问卷的人员对自身协会工作的熟悉程度不一样,难免对所填写问卷的部分内容不够熟悉,有可能会影响问卷的调查质量,并在对问卷的有效性产生一定影响。